PG电子近日,衡水市城市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因“工地路面积尘无抑尘措施污染”做出一份行政处罚衡高住建执罚决字(﹝2023﹞第6-005号)PG电子,指向衡水佰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。
行政处罚显示:2023年11月23日高新区大气办移交工作安排交办单(2023第62号),永裕盛景小区东侧工地路面积尘无抑尘措施,康泰街(宁安路-隆兴路)道路两侧积尘严峻无抑尘措施,隆江华府门口便道积尘严峻PG电子。11月29日巡查中发觉康泰街(宁安路-隆兴路)现场搅拌无防尘措施,顺兴街永兴路西南角施工苫盖不到位的违法问题。衡水佰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《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》第十一条第三项、第五项、第六项;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。依据《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》第四十条之规定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(30000元)的行政处罚。
违法事实:2023年11月23日高新区大气办移交工作安排交办单(2023第62号),永裕盛景小区东侧工地路面积尘无抑尘措施,康泰街(宁安路-隆兴路)道路两侧积尘严峻无抑尘措施,隆江华府门口便道积尘严峻。11月29日巡查中发觉康泰街(宁安路-隆兴路)现场搅拌无防尘措施,顺兴街永兴路西南角施工苫盖不到位。建议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